申請方法

 

申請人可親臨或委託代表抵本中心提交會員申請表(SQS/02(1))及會員年費/半年年費以辦理入會手續。會員須每年辦理手續方可維持會員資格。凡未滿18歲人士報名活動需提供一名家長或監護人資料作為活動緊急聯絡人之用。會員資格生效時間定為每年(全年)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半年)每年10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

會員資格
會員資格分為青年會員及非青年會員

1
青年會員為15歲至24歲人士;非青年會員為14歲或以下兒童及25歲或以上人士。
2
15歲以下兒童不收費;15歲或以上人士收取全費($29)
3

 

會員費用
會員費用分為全年、半年及豁免費用

1
於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登記的會員,將按全年費用收費,即個人會員年費29元正。
2
1. 於每年四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登記的會員,將按全年費用收費,即青年會員年費二十九元正於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三月三十一日登記的會員,將按全年費用之一半收取,即青年會員半年會費十四元半。

3
2. 凡中心社工駐校學校、本會附屬學校之學生及義工,可登記優惠會員獲豁免入會費。
4
3. 現正申領「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之人士,在入會時出示有關證明,可登記優惠會員獲豁免入會費。
5
4. 義工如欲豁免入會費,須由中心社工主動為其申請優惠會資格,不接受自行登記。
6
5. 如遺失會員證須申請補領,每証均收取十五元正。

本中心職員不會向會員索取會員申請表以外的個人資料,如銀行戶口號碼或個人戶口號碼或私人密碼。會員如因此造成損失,本中心恕不負責。

入會時需填寫會員申請表。請謹記報名時準備每名登記人士之個人資料(中英文姓名、、出生日期及聯絡方法)作電腦系統登記之用。
 
  1. 免費享用中心各種康樂設施
  2. 可按費參加本中心舉辦之活動、小組、興趣班
  3. 定期收到中心通訊
  4. 輔導服務
  5. 區內商戶優惠
 
 

續會方法

會員可於每年4月1日開始辦理續會。會員只需出示有效會員證予職員,即可開始辦理續會手續。

職員確認會員身份後,將列印會員證內登記人士資料予申請人核對。申請人無須重新填寫會員申請表。申請人在列印資料上簽署及繳交新年度會員費用即完成續會手續。

 


 
原則:
1

本中心設退會手續予現有會員,但繳交之會員費用不作退回。

2

會員可在中心辦公時間向當值職員索取退會表格(F032)填寫以辦理退會手續。當值職員會聯絡會員查詢退會理由。

3

如會員於每年3月31日或之前未能辦理續會手續,即視為退會並無須辦理退會手續。